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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元40吋液晶電視,保固期故障修不好,要求換新機,東元維修員告知補2萬多元換42吋新電視修不好 竟要加錢換購保固期內送修4次 婦氣瘋 東元允換新機 (2008年06月17日蘋果日報 http://1-apple.com.tw/謝太太去年購買東元40吋液晶電視,在保固期內電視故障,屢修不復,她要求換新機,東元維修人員卻告知,已無40吋,要她補2萬多元差價,可讓她換購一台42吋電視,她覺得不合理。東元電機公關部說,是維修人員弄錯,會盡速更換40吋新機給消費者。消保官表示,依《消保法》規定,電視機在保固期內屢修不復,消費者可要求業者換新品或退貨。 報導.攝影╱投訴組 台北謝太太說,去年7月23日她花3萬7000多元購買一台東元40吋液晶電視機,保固1年。今年5月開始,電視發生故障,開機後,只有聲音無影像,她向東元反映後,業者前後維修4次,故障仍無法排除,電視還是無影像,讓她覺得相當困擾,「家裡只有1台電視,已經1個月沒電視看,維修來來去去,我都快瘋掉了。」  買大品牌「被欺負」 謝太太於是向東元維修人員要求換新機,但維修人員告知,目前無40吋電視,僅剩42吋,若要更換,她須補2萬多元差價。「差2吋要多2萬元,也太貴了吧。」她認為東元開價太高,根本是在欺負消費者,便要求退貨,但維修人員卻說,要再回報公司,讓她十分不滿,「買大品牌的電視,卻是花錢買氣受。」對此,6月6日東元電機公關部陳姓經理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經查謝太太家中的電視,是在保固期內、正常使用狀況下故障,處理人員對服務流程不熟悉,告知錯誤訊息,對謝太太感到抱歉。  消保官:退貨合理 陳姓經理說,目前還有40吋液晶電視,消費者不需加價換購42吋,會盡速更換40吋電視給謝太太。隔天謝太太就拿到新電視,並說:「家裡終於有電視可以看了。」台北市消保官盛鈺表示,依《消保法》規定,東元應交付無瑕疵商品給消費者,謝太太家中的電視在保固期內故障,屢修不復,由於非消費者人為因素,東元本來就應更換新品給消費者。他說,若無40吋新品,必須換購成42吋液晶電視,業者的確可要求消費者補差價,但東元要謝太太補2萬元差價,價差也實在太高,「消費者若因此要求退貨非常合理。」  維修液晶電視 注意事項 ˙維修前,自行檢查外觀是否已損壞,並拍照存證˙向業者索取維修單,維修單上應註明故障原因及更換零件等˙維修後,應檢查是否可順利運作及是否有破損˙發生爭議可向消保官申訴,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資料來源:台北市消保官盛鈺、《蘋果》資料室 案號:C08060908 http://1-apple.com.tw/台灣蘋果日報總部爆料投訴電話專線:0809-012-555 傳真專線:0809-013-666 電子郵件:news@appledaily.com.tw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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